家住市区通榆北村的刘大姐来电:我原来在一家超市做理货员,超市没有帮我缴纳任何保险。就在前几天,我辞去了这份工作,但超市克扣了我的工资。我想申请劳动仲裁,要求超市补全我的工资和这几年来的加班费等。但我担心提供不了劳动合同、工资单和加班记录等相关材料,烦请帮办记者帮忙咨询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?
经联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,相关工作人员答复:以前劳动者申请仲裁,不仅要承担举证的责任,还要付出大量的维权时间,负担较重,特别是用人单位掌握和管理着劳动者的档案、工资发放、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的材料,劳动者一般无法取得。但在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实施后,其中的一大亮点就是减轻了劳动者的负担,比如: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工资、加班费等方面出现争议,应由单位提供工资条等相关证明,帮助劳动者在仲裁过程中取得有利的地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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