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21日,杀害英雄戴俊的三名凶手陈庆华、武金峰、孙震,均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各被处5万余元罚金。
西安中院一审数罪并罚,对三被告人作出判决,以抢劫罪、故意伤害罪和抢夺罪,判处陈某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罚金5.1万元;以抢劫罪、抢夺罪和盗窃罪,判处武某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罚金5.4万元;以抢劫罪、抢夺罪判处孙震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罚金5.1万元。同时,民事诉讼原告人戴俊家属获赔234225.7元。
宣判结束后,当审判长询问他们是否上诉时,他们几乎同时回答:“不上诉。”据审理本案的法官透露,此案的第一被告陈庆华和第二被告武金峰,案发时都不到18周岁,根据有关法规,对未成年人不能判处死刑,所以对他们依法作出判处无期徒刑的判决。
记者随即联系了戴俊的四弟戴贵,当天他作为此案民事诉讼原告的代理人参加了审判。大哥见义勇为之举受到社会的关注,审判当天西安百位市民赶来听审,作为家属他感到欣慰。“杀害大哥的三名凶手一一被绳之以法,大哥英灵有知,一定会含笑九泉的。”提到审判结果,戴贵表示虽然歹徒穷凶极恶,很多人期望将他们处以极刑,但是这是依法判决的结果,自己和其他人都会理智地接受。
“感谢家乡的父老乡亲对我哥哥戴俊的关注,我为有这样一个哥哥觉得骄傲”,戴贵告诉记者,今年6月26日,是大哥戴俊去世的一周年纪念日。当天一早他和嫂子等家人、公司员工、江苏商会代表以及戴俊生前在西北大学的同学,又来到戴俊遇害时的事发地,为大哥举行了祭拜活动,在祭拜现场还放映了由西部电影集团拍摄的纪实故事片《戴俊》。“这个影片以改革开放30年为背景,讲述了戴俊创业、善举和牺牲的事迹。”戴贵告诉记者,电影的正式首映可能放在中央六套,他们会在今年年底把影片带到家乡盐城,与父老乡亲见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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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6月26日晚,盐城籍富商戴俊在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自来水公司附近,路遇歹徒抢劫少女小孙,他挺身上前与歹徒搏斗,被捅伤并当场死亡,遇刺时44岁。事发8天8夜后,杀害戴俊的三名凶手陈庆华、武金峰、孙震被警方抓获归案。经查,该三名案犯还伙同其他四人作案多起,罪名涉及抢劫罪,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故意伤害罪,抢夺罪,盗窃罪5个罪名,并在作案中致两人死亡、三人重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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