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从省政府获悉,今年7月起,全省各地低保标准都已全面提高了30—40元,并将把特困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对象,对其实施救助。
目前,苏南、苏中、苏北城市分别将城市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30元、270元、220元以上,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至210元、140元、110元以上。其中南京市自7月开始实施低保方案,原十个区(六个城区、栖霞区、雨花台区、原大厂区、原浦口区)城市低保居民每人每月从300元提高到330元。
“城乡整体低保水平相当于比去年年底普遍提高了30—40元。”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江苏低保户近期领取到了2008年第一季度物价补贴,每户37.5—75元不等。从7月起,低保户每月还能领到油贴——城区每人每月15元,农村每人每月10元。
省民政厅有关人士表示,江苏对低保家庭的救助已从“补缺型”救助逐步转向“普惠型”救助,全省城市低保已达到国际公认的一美元保障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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